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系列宣传
机动车违法停车
不仅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的通行
也存在较大的交通隐患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
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莱州公安交警
持续加大市区交通秩序管理
对“违停”等常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针对城区主要路口、路段采取“高峰站岗、平峰巡线”的方式,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民警现场执法,对路面和路沿石上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劝离、处罚,严管重点路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有效净化城区交通环境。
如何正确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如何临时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5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在禁止标志和禁止标线处停放车辆
罚款记3分!
除此之外
在未施划停车位的道路上停车的
罚款不记分!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事关每位市民的生命安全。车辆的无序停放,会导致道路交通拥堵严重,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临时停车泊位处,车辆分类停放,不乱停乱放,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时,做到顺向停车。
二、自觉做到入场入框停车,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停放,不占用机动行道、人行道。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
四、积极倡导文明参与的交通新风,主动劝告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规范、不合理、不文明停车行为说“不”,人人争做文明标兵,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这座城市承载着我们的生活
我们有义务去维护它的秩序
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来源:莱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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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莱州人:这事儿可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