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苏焕茂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鲁执号
执行依据:()鲁民初号
被执行人:张跃宝,男,汉族
户籍所在地: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民主街号。身份号码:23****。
涉案标的:30.46万元
凡向莱州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使其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举报人元奖励。
莱州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一年(自年11月9日至年11月8日)。
举报-
莱州法院此次发布的悬赏公告,
与以往执行悬赏赏金全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有所不同,
此次悬赏的赏金全部由保险公司来“买单”。
有!
是的,你没看错!
↓↓↓
早在年,莱州法院就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了“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申请人用少量的钱购买“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后,向莱州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内容、金额和时限,举报人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后,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相关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给付。
“可以说是一分付出,百倍回报。”莱州法院副院长说,“将保险机制引入执行悬赏工作,有效降低悬赏成本、提高悬赏金额,申请人以较低的代价启动执行悬赏申请,保险公司以十倍的赏金,吸引热心公众积极参与查找、举报相关执行线索,实现百倍的执行成果回报。”这也是莱州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创新财产发现机制的一个缩影。借着悬赏执行保险广泛推行的东风,加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心理威慑,从而进一步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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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烟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