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19日,山东省*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发布年1月至7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主持,省生态环境厅财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邵长城,大气环境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张金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崔凤友先生,财务管理处处长邵长城先生,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先生发布年1-7月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崔凤友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下面我介绍一下年1月至7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年1月至7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4,同比改善8.1%;优良天数比例68.2%,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7.8天,同比增加1.9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0μg/m3,同比改善13%;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74μg/m3,同比改善6.3%;二氧化硫(SO2)浓度为12μg/m3,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浓度为27μg/m3,同比持平;臭氧(O3)浓度为μg/m3,同比改善7.1%;一氧化碳(CO)浓度为1.2mg/m3,同比改善20%。
16市中,威海、青岛、烟台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淄博、滨州、聊城等3市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东营、潍坊、枣庄等3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威海、临沂、烟台等3市变化情况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3)。
在全国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淄博、滨州、聊城、菏泽分别排在倒数第12、15、17、18位。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中,威海市荣成市、文登区、火炬高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环翠区、乳山市、经济开发区,烟台市莱山区,青岛市崂山区,烟台市长岛海洋试验区、栖霞市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张店区,菏泽市郓城县,聊城市莘县,东营市广饶县,济南市平阴县,滨州市邹平市,淄博市淄川区,济南市天桥区,滨州市博兴县,淄博市桓台县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倒数第1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年1月至7月,全省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I类至III类)断面比例67.3%,同比改善7.2个百分点。青岛、济南、聊城、泰安、枣庄、淄博、潍坊、烟台等8市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同比改善,东营、威海、日照、临沂、德州、菏泽等6市同比持平。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改善2.6个百分点。
全省个省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I类至III类)断面比例41.9%,劣Ⅴ类断面比例5.7%。6个劣Ⅴ类断面分别为,菏泽市的东沟河后牛楼闸、东鱼河北支南王庄,淄博市的乌河东沙,泰安市的明堂河泰良路南许村桥,临沂市的鸡龙河大白常,德州市的六五河范窑闸。
16市中,淄博、济南、枣庄等3市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滨州、泰安、德州等3市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第3)。东营、滨州、潍坊等3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泰安、聊城、烟台等3市变化情况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第3)。
在全国个地级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中,滨州、泰安分别排在倒数第15、26位。
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水环境质量中,东营市垦利区、烟台市牟平区、济南市南部山区、临沂市蒙阴县、淄博市沂源县、烟台市莱州市、济南市钢城区、潍坊市昌邑市、济宁市泗水县、威海市乳山市相对较好,淄博市临淄区、泰安市泰山区、东营市广饶县、滨州市阳信县、青岛市李沧区、枣庄市市中区、临沂市莒南县、德州市夏津县、菏泽市郓城县、临沂市罗庄区相对较差(倒数第1至第10)。
三、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I至II类)面积比例93.2%,同比改善2个百分点,其中,渤海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81.2%,同比改善5.2个百分点;*海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99.6%,同比改善0.2个百分点。
四、生态环保执法情况
聚焦*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障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安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细化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常态化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差异化监管。全面打造“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信息化监管新模式,不断提升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水平。1月至7月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件,罚款金额7.2亿元,对存在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减免处罚家次。对家绿标企业、家*标企业、家蓝标企业、1家黑标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国新闻社记者:
据了解,上半年山东省组织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能介绍下相关情况吗?
省生态环境厅*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
年4至6月,经省委、省*府批准,分两批组织对全省16市*委、*府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同步对枣庄、济宁、泰安、菏泽4市开展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3月份,省委、省*府批准了《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省委组织部选调8名正厅级干部担任督察组组长。3月25日,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副省长曾赞荣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强调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做到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
二是坚持超前谋划。2月至3月,组织各区域督察办进行暗访摸排,提前掌握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督察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以及省内外有关部门专家,详细解读督察方向,进一步明确了督察重点。编制《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手册》,制修订工作制度和模板范式22个,确保督察工作严谨规范。
三是坚持广泛发动。督察期间,首次以公益短信形式推送群众信访举报热线,首次将举报电话设置为“一号双线”,最大限度解决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进驻期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或阶段办结(办结件、阶段办结件);立案处罚家、罚款1.08亿元;立案侦查61件、拘留37人;约谈人、问责人。
四是强化警示震慑。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分四批通报16市32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形成责任追究问题80个。经省委、省*府批准,目前正在组织向各市反馈督察意见,并在山东环境*务新媒体进行了公开。同时,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及相关案卷,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中国环境报记者:
请问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山东省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
今年以来,我们以打造“秀水乡村”品牌为抓手,巩固“十三五”生态环境行业扶贫成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生态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
农村环境整治方面。截至7月底,全省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村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的行*村为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验收的行*村为个,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组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案例征集工作,引导各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式和工程措施。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印发实施《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全省3年基本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公布年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
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各市申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作。会同16市*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厅等14个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研,摸清了我省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及治理难点。
秸秆禁烧管控方面。以省*府办公厅文件印发通知,全面部署年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全监控、速核查、严处理”工作措施,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快速现场核查,严肃处理行*区域“第一把火”。截至7月10日,累计发现秸秆焚烧火点18个,禁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人民网记者:
据了解,山东省组织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指导活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为解决我省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能力偏弱、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变执法检查为帮扶指导,化身“服务员”,在全省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员”深入企业一线,现场指导怎么查问题,怎么解决问题,帮助各市及企业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目前,全省第一轮帮扶已全部结束,共现场帮扶家企业,发现问题个。对于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反馈,并给出了整改依据和处理建议,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与此同时,帮扶组梳理了在帮扶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形成了12个典型案例,并在山东环境*务新媒体陆续进行了公布,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对照借鉴,开展问题自查,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
近期,我们已经启动了第二轮帮扶指导。这一轮帮扶指导与第一轮有所不同,是根据各市的实际需求和具体要求,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的邀约式帮扶,相关进展情况我们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大众日报记者:
去年我省率先开展了入河湖排污(水)口排查,取得了积极成果。请问今年我们围绕入河排污口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进展如何?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年,我省率先开展了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全省累计排查河湖条(段、个),发现入河排污口4万余个,初步建立起全省排污口“一张图”、“一张表”。按照整体工作计划,今年我省在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的重点,是部署开展全面溯源,并先期对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实施规范化改造,同时完成*河干流的全部。
围绕这一目标,我们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溯源,以省河长制办公室名义,将入河排污口清单交办给各市总河长及市级河湖长,由各级河湖长负责调集力量,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二是精准施策治理,印发出台《山东省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整治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对工业、农业农村等七大类排污口分别提出整治基本要求,督促各市“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确保不出现遗漏。三是完善督办机制。每月调度各市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具体进展,并对各市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
截止7月底,纳入各地溯源整治台账个排污口中(含边溯源边整治过程新发现的个排口),已完成溯源排查个,占54.36%;已完成规范化改造个,占31.22%。其中,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已完成溯源排查个,已完成规范化改造个;南四湖流域排污口已完成溯源排查个,已完成规范化改造个。同时,对全省4万余个排污(水)口进行了统一编码,让每一个口都有了唯一的“身份号码”,为全省下一步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提供了便利。
下一步,我厅将对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开展现场调研和帮扶,实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齐鲁晚报记者:
近日,省*府批复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年)》,请问该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南四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主要调蓄枢纽,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关系到南水北调水质和生态安全。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创新实施“治用保”流域治污策略,湖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今年上半年,南四湖流域36个国控断面中,有35个断面达到地表水三类及以上,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7.2%。但是,流域内依然存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为持续改善南四湖流域水质,按照省委、省*府部署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于7月9日经省*府批复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年,要实现3个百分之百目标,即:南四湖流域内南水北调干线优良水体比例稳定保持在%;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39条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为实现上述目标,确定了6大方面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是深化治理城镇生活污染。加快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到年,现有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全部改造完成。持续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的污水管网建设,到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公里以上。二是全面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年,流域内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所有行*村全部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三是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造纸、冶金、电镀、印染、食品加工等工业企业,加强氮磷排放控制和排放监管。四是深入管控直接入河湖污染。实行船舶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和动态监管。全面完成南四湖流域的各类入河(湖)排污(水)口溯源,建立规范化的排污口档案,到年,完成流域内入河(湖)排污(水)口完成规范化整治。五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开展增殖放流,科学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实施湖内菹草、狐尾藻等综合整治,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六是有效防范河湖环境风险。开展风险源排查整治,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航运风险应急物资储备,提高船舶溢油风险防控能力。
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联播记者:
山东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请问近年来我省对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财务管理处处长邵长城:
我省在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年起,我省开始在南水北调*河以南段及省辖淮河流域、小清河流域、大汶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补偿制度,此后又不断进行了完善。年,省*府办公厅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确定了主要污染物排放调节资金收缴、节能减排奖惩、空气、地表水、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构建起“1+6”生态文明建设财*奖补机制。年底,经省*府同意,对空气、地表水生态补偿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形成了“1+7”的补偿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起涵盖空气、地表水、海洋、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的纵向生态补偿及横纵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实现了环境质量“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十三五”累计兑现环境生态补偿资金13亿元,有效激励了地方*府加快环境质量改善步伐,有效推动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的提前完成。
今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山东省先行先试,4月29日,山东省人民*府与河南省人民*府签订了《*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际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经两省协商一致,将水质基本补偿和水质变化补偿作为补偿标准。水质基本补偿方面,在国家规定Ⅲ类水质标准基础上,刘庄国控断面水质年均值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省给予河南省万元补偿资金;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省给予山东省万元补偿资金。水质变化补偿方面,刘庄国控断面年度关键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指数每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山东省给予河南省万元补偿;每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河南省给予山东省万元补偿,该项补偿最高限额万元。我省同河南省建立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将共同推动实现*河干流跨省界断面(刘庄国控断面)水质稳中向好,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下降的目标。
在省内,根据省委、省*府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部署要求,为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治污积极性,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全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经省*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在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县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工作,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纵横结合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刚才介绍到,省生态环境厅、省财*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指导意见》,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财务管理处处长邵长城:
年,财*部、原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四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年财*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四部委《支持引导*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中也对建立*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作出部署。
年,我省修订了《山东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完善了地表水纵向生态补偿机制。但对于流域上下游地区而言,纵向生态补偿机制将补偿(赔偿)的主体确定为上下级*府间,难以区别上下游治污横向责任,发挥规范上游行为、弥补下游损失的作用。为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县(市、区)治污积极性,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亟需在现行纵向生态补偿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指导意见规定,将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类别或者特征因子浓度值作为补偿基准。流域跨界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国家、省、市已确定水质目标的,补偿基准不得低于目标要求;未确定目标的,补偿基准由省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原则上以资金补偿为主,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内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水污染防治等。鼓励各市根据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其他补偿方式。每个断面年度协议补偿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0万元。断面上游或者下游为界河的,补偿金额由左右岸县(市、区)平均分配或者由上级部门审核确定。对于国、省控断面,采用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对于非国、省控断面,采用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水质监测数据,优先采用我省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为督促各市尽快完成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指导意见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纳入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省级加强对各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实施情况的调度督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各市在分配环保专项资金时,对横向生态补偿工作进展快、跨界断面数量较多、财*困难的县(市、区)给予重点倾斜。对不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兑付补偿资金的县(市、区),由省市财*通过体制结算方式清缴。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宋德印: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系。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宣教中心
整理:李伟
原标题:《全文实录丨山东发布年1-7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