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驿道镇镇东酒店,日前被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处罚决定书文号“烟莱州市监驿行处字〔〕号”显示,莱州市驿道镇镇东酒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三条,烟台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内酯豆腐9盒;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00元)。
处罚决定日期为/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