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28日讯(YMG全媒体记者唐寿锐通讯员辛青摄影报道)“我们正愁找不到车,没想到你自己找上门来了。”5月24日上午,一位神色匆匆的男子走进莱州法院执行一队办公室,他径直走到执行员李洪舜面前,并理直气壮地说:“赶紧给我把查封的车辆解封,我等着办过户。”此话一出,李洪舜满是疑惑。经过询问,李洪舜惊喜地得知,该名男子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被执行人盛某。
年,盛某驾驶叉车时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害他人身体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致一人多处轻伤一级,莱州法院依法判决盛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22万余元,扣除已经赔偿的9万余元,还应再赔偿13万余元。
年,因盛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过前期财产查控,执行干警冻结了盛某银行账户中的1万3千元,还查封盛某名下仅有的一辆轿车。为了催促盛某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告知其交车,但固执的盛某不肯交出车辆,法院于是对盛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软硬兼施,但盛某就是不肯老老实实交出车辆,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就在执行干警一筹莫展之际,万万没想到盛某居然自己带着车钥匙送上门来。在核对完相关信息后,执行干警要求其交出车钥匙。这才意识到不对的他先是谎称没有带车钥匙,紧接着就想借机溜走,被眼疾手快的执行干警迅速控制,并在其身上搜出了车钥匙和行驶证。盛某又企图打电话联系家人将车开走,被执行干警将手机一并控制。
虽然有了车钥匙,但找车也是个麻烦事。顶着下午2点的烈日和高温,执行干警李洪舜与林海娜一起对周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可是经过对车辆牌照的一一比对,并未发现盛某的车辆。难道真的如盛某所说,他并没有开车?
“他说准备过户车辆,会不会在车管所那里?”李洪舜灵光一闪,二人立即赶往车管所。因区域停电,车管所外面等候过户的车辆排起了长队,林海娜发现了一辆型号与被查封车辆一致但没有挂牌的车辆,启动车钥匙,果然就是它。执行干警立即贴上封条,将车辆扣押回法院。
最终,通过执行干警做工作,担心再次被拘留的盛某交上了3万元执行款,被查封的车辆将通过司法拍卖变现。为了让一张张生效的法律文书,变成老百姓的“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莱州法院执行干警永不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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