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完成整治改造老旧小区个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一年烟台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荣获“山东省适宜人居环境奖”,16个小城镇入选全国千强镇、连续两年居全省第一,8个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公示名单,4个美丽村居跻身首批省级试点,省级宜居镇、宜居村庄分别新增3个、8个,总量分别达到10个、31个。
棚户区改造,全年开工建设安置房6.17万套、开工率.6%;基本建成4.26万套、建成率.7%;完成投资.7亿元,争取上级奖补资金12.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9亿元,获批*策性贷款授信额度67.2亿元。
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整治改造老旧小区个、.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达到7.4万户,近三年累计改造老旧小区个。启用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第一笔资金已投入使用。连续两年获批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城市,争取省级奖补资金万元,目前21部电梯完成施工,7部正在施工,12部已经办理前期审批手续。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年完成农村改厕5万户,莱阳市、蓬莱市、莱州市、长岛县申请农村改厕全覆盖认定。农村清洁取暖完成3.1万户,危房改造完成户。长岛县新建11处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住房保障,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完成配售套;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6万户、任务完成率.7%,租赁补贴发放总量持续位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