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水英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狠抓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等方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带动更多的农户改变种植和管理思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1.规模数量。目前,全市共有农民合作社家,其中培育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家、烟台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9家。
2.产业分布。莱州市农民合作社行业覆盖面广,形成以种植业为主、多行业共同发展的产业化格局。其中,种植业类型占比最高达60%,养殖业类型占比15%左右,农业机械服务、水产养殖类占比均为10%,其他类型占比约5%。
3.成员情况。全市合作社有成员个,以农民为主。根据走访调研,农民合作社成员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大部分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大学文化程度的甚少。
二、典型做法
1.强化*建引领。近年来,莱州市大力推行村*组织领办合作社,制定实施意见、设立奖补*策,加强正向激励,村*组织领办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截至年底,全市共成立村*组织领办合作社家,涌现了一些优秀典型。莱州市孝顺埠丰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夏邱镇刁哥村*支部领办,流转零散耕地亩,整合成亩高产良田,大幅提升机械化率和土地利用率。年,该社每股分红元,共分红50多万元,为村集体增收10万元,实现了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2.规范土地流转。莱州市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鼓励农民合作社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土地流转,开展规模经营。目前,全市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有个。朱桥镇琅琊岭小龙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多亩,涉及10多个村庄,大力发展果树、畜禽种养一体化产业。莱州市新力农业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多亩,辐射带动郭家店镇周边7个村庄发展,种植小麦、玉米和优质苹果等,有力地带动了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3.创新合作模式。莱州市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形成了多种合作发展类型。一是经营能人领办型。以种养大户、技术能人等作为发展合作社的主要力量,出资方式灵活多样,集中闲散资金、盘活闲置资源,有效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据统计,莱州市目前有近家合作社由村委会主任兼任负责人,起到了示范引路、带头致富的作用。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山东百瑞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企业联合周边村民成立三道生态农业发展合作社,合作社生产的粮食等农产品直接供应给企业加工,成员不再为农产品销售发愁,参与产业链条的热情高涨。三是专业市场带动型。以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依托,形成了“专业批发市场+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莱州市旭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依托胶东地区最大的吕村大姜批发市场,辐射带动周边12个村庄,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的以大姜生产销售为主的合作社。四是种养特色农产品统一销售型。文峰路街道田家的小米,柞村镇班家村的小樱桃、板栗、黑山羊,以及小琅琊村的海棠花、梅花等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莱州市金丰农业专业合作社、莱州小山沟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销售,利用农产品种植基地优势举办休闲节庆等文旅活动,如“田家小米节”“班家小樱桃旅游*金周”等,同时开展电商销售,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和合作社收益。
4.发展智慧农业。目前,莱州市有14家合作社建成了智慧果园,打造加装物联网系统的数字果园,利用果园内的气候传感器、土壤传感器和虫害智能化分析仪,实时监测果园内的空气温度、湿度、光照、风速和光合有效辐射等气候指标参数,以及土壤温度、湿度、pH和盐分等土壤指标参数。智慧果园真正做到了精量监控、科学种植,实现品质提升、绿色发展。
5.狠抓项目落实。—年,莱州市共争取项目资金万元,扶持示范社19家,扶持示范家庭农场20家。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目前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认证绿色食品33个。争取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有效解决大姜、苹果等特色农产品在采购、运输、销售过程中不能自然保鲜等问题。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已培训0余人次。
三、问题及建议
莱州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缺少人才、规模偏小、品牌建设能力弱、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策扶持力度不够等。现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1.解决人才问题。一是利用乡土情和优惠*策,引导鼓励乡村能人返乡创业;二是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规模,提升合作社主要经营人员综合素质;三是鼓励发展村*组织领办合作社,发挥村*组织优势,带领农民合作社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
2.注重品牌建设。通过规范运营、做强产业来提高经济收益,吸引更多农户加入,扩大合作规模,以规模经营打造产品品牌。强化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开展质量认证,增强市场竞争力。
3.完善盈余分配。强化示范社创建,完善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合作社建立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分配制度。
4.加大*策扶持。目前,*府已建立农民合作社支持*策体系,但扶持力度和落实还不够,大部分合作社没有享受到相关扶持。应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落细已出台支持*策,助力农民合作社发展。
5.强化指导服务。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建立完善农民合作社工作综合协调机制,设立牵头部门,协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行*审批、商务等部门,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服务、指导和监督。
6.规范财务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代理记账,按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保障合作社高效运营。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
《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