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入院可获“救命钱”垫付
烟台33家医院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发生交通事故,一时凑不齐钱交抢救费怎么办?没关系,可以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昨日,烟台发布了全市33家开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的医院名单。据悉,今年以来,市救助基金办共受理各类救助基金申请余起,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人次,垫付救助基金余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受伤入院时,医院要在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先实施抢救,然后再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以确保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近日,记者从市救助基金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站16家,实现了各县市区救助服务站%全覆盖。与之同时,全市共有33医院开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每个县市区至少一家),让救助基金真正成为扶危济急,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救命钱”。
昨日,市救助基金办民警介绍了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例。11月20日17时许,莱州市宋家村村民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妻子张某外出,在途经前店子村路口时,被一辆未挂牌的轿车撞倒。事故导致宋某和张某受伤严重,被紧医院抢救,而轿车肇事后逃逸。
宋某一家以务农为生,家庭情况一般,无力支付两人的抢救费用。得知这一情况后,莱州市救医院,为两人开辟欠费治疗的绿色通道,同时迅速完成材料提交、审核审批工作,第一时间将5医院账户,为宋某和张某送去了“救命钱”。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救助基金办共受理各类救助基金申请余起,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人次,垫付救助基金.42万元,其中走“救助基金绿色通道”救助事故受害人人,垫付救助基金.09万元。
据介绍,根据《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可申请由救助基金垫付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事故受害者及家属需要申请救助基金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与当地救助服务站联系。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站联系地址及
芝罘区:大海阳路付80号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郑警官
幸福南路付16号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曲警官
世回尧路号交警三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马警官
海港路23号港航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郑警官
莱山区:轸大路交警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孙警官
福山区:奇泉路8号福山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
联系人:刘警官
开发区:泰山路6号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王警官
牟平区:北关大街号牟平交警大队
联系人:王警官
蓬莱市:南河路号蓬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王警官
招远市:府前路86号招远交警大队
联系人:吉警官
栖霞市:迎宾路院栖霞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李警官
莱阳市:东海路1号莱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宫警官
海阳市:济南路88号海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于警官
莱州市:玉海街号莱州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
联系人:战警官
龙口市:新嘉街道龙口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李警官
长岛县:长山路号长岛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联系人:刘警官
医院及联系方式:
医院烟台市芝罘区毓东路20号转医务处
医院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路号
医院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光华路16号
滨医院烟台市牟平区金埠大街号
医院烟台市牟平区*府大街号
医院烟台市开发区泰山路11号
医院烟台开发区古现大街1号
医院烟台市开发区八角大街1号
医院烟台开发区大季家路
医院烟台市福山区南山路号
医院蓬莱市县后路89号
医院蓬莱市南环路号
医院蓬莱市大辛店镇一村8
医院龙口市环城北路号
医院龙口市西城区海港路号
医院龙口市东莱街道花木兰街号
医院龙口市降水河路号
医院龙口市西城区振兴南路号
医院龙口市南山路与丹玲路交汇处
医院招远市迎宾路号
医院招远市泉山东路88号
医院招远市河东路号
医院莱州市五里街号
医院莱州市文化东路号
医院栖霞市民生路院
医院栖霞市民生路21号
医院栖霞市桃村镇牙前路9号
医院莱阳市昌山路号
医院莱阳市五龙北路44号
医院海阳市海阳路73号
医院海阳市文山路9号
医院海阳市*海大道中路5号
医院长岛县乐园大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