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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6 9:06:00

莱州市高校毕业生参*优惠*策

 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治考核、体检*考“双合格”的优先审批定兵,依据所学专业和部队需要优先安排兵员方向。
  二、自年起,对从我市批准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硕士研究生(含在读)每人元、“双一流”学校本科毕业生每人元、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元、专科生每人元。对户籍在外地市或在外地市上学,返回我市应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食宿、交通等应征补助,具体发放标准和办法由各区(市)征兵办公室制定。入伍奖励金及一次性应征补助由县级财*担负。
  三、自年起,从我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招聘数量按照不低于市、县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招聘岗位的10%确定。符合*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每年1月初,由退役*人事务部门负责统计全市符合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基本情况,提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数量、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指导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定向招聘计划,明确具体招聘数量和岗位。
  四、认真贯彻落实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就业服务工作,在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有关职位招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时要拿出不低于20%的名额、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聘招录时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单独招录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每年1月份,*法干警系统将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计划提报同级退役*人事务部门。
  五、高校毕业生义务兵期满退役后,可“零门槛”落户莱州市区,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择业期(2年以内)由落户区市财*按照每月不少于元生活补贴,由落户单位同级退役*人事务部门负责有关管理保障工作。符合安置条件的,依据相关*策规定予以安置。
  六、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保留其身份和行*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关系随转,服役时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服役期满后返回单位工作,优先提拔使用。

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扩大到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执行;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避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送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递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复学(入学)*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元。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高职(专科)升学。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9.*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0.免修*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1.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基本条件

1.中国共产**员或者入*积极分子。
  2.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3.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4.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或者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事训练标兵。
  5.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至当年6月30日);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在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大学毕业生转改士官*策

大学毕业生转改士官,大学学习时间计工龄。大学专科毕业生2年义务兵后转改士官,定级为中士第1年;大学本科毕业生2年义务兵后转改士官,定级为中士第2年。大学最后一年实习期入伍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在服义务兵期间取得毕业证的,转改士官时,大专学历定级为下士第3年,本科学历定级为中士第1年。

征集基本程序

男兵全部实行网上征集,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
  1.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半年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8月15日)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站)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当地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体检*治考核。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注明简要原因。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治考核对象,*治考核完成后,须将应征青年的*治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治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
  6.预定新兵。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治考核双合格青年,组织役前训练,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7.批准入伍。体检、*考合格的应征青年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择优批准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策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有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女兵实行网上征集,依托“全国征兵网”开展征集工作。女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流程:
  1.通过“全国征兵网”参加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自动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3.初选预征对象持相关证件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验。
  4.通过初审初验者,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5.体格检查合格且综合素质考评分数较高者,参加*治考核。
  6.体格检查、*治考核均合格者,兵役机关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体检、*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人*属优待*策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莱州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年约4元(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执行,各县市区略有不同),进疆进藏及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增发,最高达3倍优待金。
  2.保留入学资格:当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或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新生),在应征入伍的同时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入伍高校新生在报名应征时可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到应征地县级人民*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批准入伍后,由县级人民*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高校招生部门,由高校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3.其他优待*策: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现役*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
  现役*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规定。

4.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国家实施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策,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按照“*府主导、个人自愿、城乡一体、免费参加”的基本要求,通过*府组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满足退役士兵接受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需求,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5.退役士兵就业扶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元,最高可上浮50%;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可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元,最高上浮20%。

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6.相关待遇:当前部队义务兵、士官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除了医疗、就餐、服装免费外,义务兵两年津贴元(第一年兵元,月,第二年兵元/月),退伍费约2元,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助1元(元/年,退伍时在部队发放元,地方发放元)。

当前部队士官工资待遇:以陆*最低工资计算,当前部队下士(第三年兵)工资为-元/月,中士(第六年兵)为-元/月,上士(第九年兵)-元/月,担任行*职务和特殊岗位的士官每月发放岗位津贴,士官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退伍后,还有数量相当可观的退役金。*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服役期间国家给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伍后转到地方社保账号。

征集时间

男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年12月10日至年2月1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年4月1日至年8月15日。女兵:上半年报名时间为年12月10日至年2月15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年6月26日至年8月15日。

征集对象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全日制高校新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女兵:上半年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含届毕业生)。下半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征集年龄

男兵:年满18至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女兵:年满18至22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上半年征集的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

联系方式

文昌路街道 永安路街道 金仓街道
  城港路街道 三山岛街道 文峰路街道 沙河镇
   金城镇
   朱桥镇
   虎头崖镇
  郭家店镇
  252程郭镇
   平里店镇
  土山镇
   柞村镇
   夏邱镇
   驿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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