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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冈区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年8月)、《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号)的要求,我公司受大同市云冈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云冈区拟征收土地在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本次拟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为了加快云冈区经济发展,拟对云冈区口泉乡榆林村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涉征地块位于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南侧,用地四至为:东邻现状地物,西邻空地,南邻空地,北邻山西漳电大唐塔山发电有限公司。该宗地共计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7.公顷。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拟征收土地前期稳评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信息公开等程序,并对拟征收土地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民众疑惑,消减和减缓拟征收土地的负面影响,使拟征收土地开发、环境保护及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公示对象为拟征收范围区域内被征地农民。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征收土地实施的态度、对拟征收土地实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