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互帮互助、和谐相处,这道理相信很多人都懂,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真正做到却不容易。这不,金城镇南遥村的两位邻居,最近一段时间就闹起了纠纷,而纠纷的起源就是这棵树。
徐水凤是金城镇南瑶村龙山路87号居民,她告诉记者,她家屋后有位邻居在门前晒场旁栽种了几棵大树,其中一棵树倾斜的树枝靠近她家屋檐,每逢刮风下雨,摇曳的树枝时常刮坏她家屋顶的瓦。
徐水凤说,她多次找到邻居打算协商处理这件事,但是邻居的态度让她很是气恼。
既然树枝已经刮坏了别人家屋顶的瓦,为何徐水凤的邻居不愿对树枝进行修剪呢?采访中,记者找到了徐水凤的这位邻居。
?
这位邻居说:自己种树在前,徐水凤建房在后,树枝刮坏屋顶的瓦与自己无关。不过,对于邻居的说法,徐水凤却怎么也不能接受,无奈之下,徐水凤只能找到南瑶村委,希望村委能够帮助协调处理这件事,不过,协调一直也没有效果。采访中,记者联系了金城镇南瑶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韩锁红。
韩锁红说,与当事人协商无果后,他又找到了当事人的子女,希望他们修剪树枝,消除影响,但是也遭到了拒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南瑶村委表示:接下来,他们会再次与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还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建议徐水凤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