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妥善化解入学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市关于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文件和《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仪教科体〔〕32号)精神,结合金城镇学校布局和学位供给实际,现就年金城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金城镇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金城小学:计划招生名,招收居住在金城镇车站坝到金城小学方向奎星社区和状元社区所属的东环路、奎星街、状元街、竹溪桥街、三拐巷、潘家桥路以及龙泉村、电光村等地的适龄儿童。
金城二小:计划招生名,招收居住在金城镇车站坝到金城二小方向的西寺社区和西南社区、双龙社区所属的西环路、西街、西寺街、北台嘴等地的适龄儿童。
南图实验学校:计划招生名,招收居住在金城镇车站坝到南图实验学校方向的南山社区和建北社区所属的文家湾、建设路和瑞泉路的适龄儿童以及南图实验学校所辖村的适龄儿童。
方州小学(校址为原金城中学):计划招生名,招收居住在金城镇车站坝到方州小学方向的双龙社区和禹宫社区所属的南街、禹王街、文化路、金粟路等地的适龄儿童。
金粟实验学校(民办):计划招生90名,面向县域内招生。
蓝天实验学校(民办):计划招生40名,面向县域内招生。
博雅学校(民办):计划招生65名,面向县域内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的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报名不受户籍限制,按报名意向直接录取,录满为止。若实际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方案由民办学校自定,并报金城教育督导组和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备案。
各公办校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依次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金城教育督导组指派学位:
1.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年5月31日以前,取得金城镇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非金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年5月31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其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住房但未过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一致)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住房为*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本顺序招生。
3.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的适龄儿童。非金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或购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并能提供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于年8月31日前取得)且实际经营的适龄儿童。
4.其他进城就读的适龄儿童。除上述第1-3顺序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原则上到学位有剩余小学就读。若金城小学、金城二小、南图实验学校、方州小学招录完上述三类学生仍有剩余学位,可适当招收申请本校就读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若非划片招生范围内的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确认录取人员。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会同金城教育督导组制定并报仪陇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备案。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
1.必须提供项:①户口本;②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接种证到预防接种单位或县疾控中心开具)。
2.选择提供项(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和第4类“其他进城就读的适龄儿童”不提供此项):①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住房但未过户的,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②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③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四)报名登记流程
1.网上报名。7月10日至7月20日,家长用手机或电脑登录仪陇县年招生入学信息管理平台(简称招生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