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海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莱州公安交管部门制定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6项措施:
1“你到莱州、我来护送,你来营商、我搞服务”
建立警企、警商联络员制度,健全对口联络服务台账,对涉及道路交通的项目及时跟进提供服务,大力整治企业园区周边交通秩序,确保企业园区周边停车有位有序、交通安全顺畅。对企业和客商办理车驾管等交管业务的,提供预约服务。对重点企业和项目运输超高、超长、超宽物品的车辆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的,辖区内全程护送。
2外地车辆“首违免罚”
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首次违反禁令标志、能够听从劝阻的,交警在现场查处时,只警告、不处罚。
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6类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
自年2月1日起,对6类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一次提醒、二次警示、三次处罚”学法容错机制,将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常识作为前置条件,第一次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基础上,考试合格后免予罚款和记分;第二次再次考试合格后免予罚款和记分,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6类轻微违法行为包括:(1)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2)车辆通过路口转弯时一侧车轮跨压道路中心实线,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3)车辆在交叉路口附近变更车道时短暂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4)在限速70公里以下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不足20%的;(5)机动车短暂占用非机动车道未影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的;(6)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越过停止线停车的。4现场查处的4类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
现场查处以下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或警告后放行,不扣车,不处罚:(1)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3)小型客车装载少量自用品,不影响交通安全的;(4)货运车辆载货超过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52类特殊情形不予处罚
搭载危重、医院就诊(需提供证据)的车辆和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不予处罚。
6逾期较短的未年检车辆不予处罚
逾期未年检不超时10日的小型汽车(不包含“两客一危一货”、营运车辆),第一次发现不予处罚,现场提醒,教育放行;车管所检验时发现的,不予处罚。
7规范市区道路限速、禁行设置
取消市区40公里限速设置;结合城市道路设计、交通流量、道路通行状况等情况,对市区部分禁行路段取消24小时限行,重新进行限定。
8实行“五免”服务
车驾管业务实现身份证明免复印,照片免提交,申请表格免手工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购置税、保险、汽车金融机构等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免予提交相关资料。
9推行一窗办、一证办
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一窗办结;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10推行全天办、就近办
全市公安交警的对外服务窗口,当天的业务当天办结,双休日全天开放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窗口。在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保险公司增设服务网点,办理车驾管相关业务。在文峰、天天、淇水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根据网点性质探索分类下放补换领牌证、抵押登记、注册登记等车驾管业务。11推行网上办、自助办
在交警车管所大厅设立线上网办服务业务专区,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