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治文明视野下的新中国法统(下)
儒法合作实践中的三个重要原则 中国文明对前战国时代、战国时代和后战国时代治国理*与法统建构的经验都有总结,因而获得了“知经知权”的宽广*治礼法视野。中国*治文明在儒法合作的实践中探索出几个重要的经验与理论原则。概括起来,至少有三点值得提及:第一,敬天保民原则;第二,社稷担纲原则;第三,贤能理*原则。这三个评估法统与治国理*的实践原则并不能被简单化约为“绩效原则”或“程序原则”。每个原则既包括绩效内容,又包括程序内容;而且每个原则还包含高于这两个标准的实质性道德内容。 首先,敬天保民是中国*治文明最悠久的原则,也即“天命”原则。所谓天命就是敬天保民的。一代王朝之所以有资格进行统治,并保有这种统治资格,就是因为其统治能上顺乎天,下应乎人,承担起敬天保民的。用现代法权语言来说就是上承天理,下顺民情、民俗。法家和儒家同出于西周王官学传统,敬天保民的统治论是儒法两家谈论治国理*的共同前提。天命既允许革命,又允许保守,天命可以转移,敬天保民的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担负得起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命不轻易授予,但又不鼓励随意革命,革命的前提是国朝衰败、社稷要崩溃,但*治文明要继续,有道的竞争者必须重新担起统治的。天命一方面是统治授予问题,是落实谁来统治的问题;另一方面,统治者资格是需要人们运用智慧、勇敢和敬畏等德性来竞争的问题。 其次,社稷担纲原则是儒家和法家的共识,主要强调的是统治要有明确集中的担当者。担当者首先必须是开辟和继承一个王朝法统的具体的人,这些人的核心首先是指最高统治者,也即君主。那些希望在治国平天下方面有所作为的人,要么成为君主,要么成为辅佐君主的仕人。社稷担纲原则把君主和辅佐君主的士大夫团结成一个能够承担天命、领导人民的具体的“社稷”,也即“国朝”。社稷担纲原则强调志士仁人要治国平天下,要有所作为,出来担当“道德-*治”。第三,贤能理*原则是沟通敬天保民原则和社稷担纲原则的桥梁。如果说敬天保民的讲的是“天”的原则,社稷担纲讲的是“地”的原则,那么贤能理*讲的就是居于天地之中的、沟通天地原则的“人”的原则。儒家主张教育和*治制度都要选拔有德有才的贤人,法家认为儒家强调修身是好的;但“修廉之士”爱惜羽毛不愿与奸臣为伍还不够,必须靠“能法之士”杜奸进贤。儒家的“希圣希贤”与法家的“杜奸进贤”关注的共同点,是把德才兼备的杰出人物从人民当中选拔出来,积极参与*治生活,和最高统治者一起,由保社稷而保天下,共同承担起修己治人的人伦。对照这三条原则,以中国的*治文明来评论一代国朝法统的得失短长,就是要看它能否让更多的贤能之士团结在最高统治者的周围,由保社稷而保天下,共同履行好治国理*、敬天保民的道德与*治。新中国法统的语境:礼法文明的复兴 近代以来,中国为了应对西方工业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冲击,主动学习西方经验。然而,这些经验与理论不能完全解释中国*治文明重建的道路与方向。一个明显的历史事实可为反面佐证:那些完全学习西欧民族国家和代议制度的传统帝国——无论是哈布斯堡帝国,还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都无一例外地解体了。恰恰是吸纳了某些西方经验又坚持了自己传统原则的中国,依然保持着广阔的疆域,维护着多元一体的*治团结。中国实践西式共和制度失败的原因 在现代中国,君主制和科举制遭到废除之后,造成了中国在“*治-社会”与“道德-文化”上的双重失序。*阀、豪绅和知识分子从中国传统法统与*教制度下解放出来,急于学习西方。民国时期,中国也曾实践过西式共和制度,但依靠这种制度重建国家的努力并不成功。其建构新法统失败的原因,总结起来有三点非常值得注意。第一,科举选拔制度被认为不合时宜,但选举制度没有类似科举制度的教育选拔机制支持,根本不能承担起选贤举能的功能,而是沦为豪绅寡头或*阀*治的工具。第二,传统君主制作为一种社稷担纲的制度被视为过时,共和制度依赖选举的程序理性力图产生出能实际负担起统治的总统或议会内阁。但是程序理性在面临内忧外患的中国并不能满足预期的实际要求,不能产生深孚众望的、承担起统治的人。无论是选举总统还是议会内阁,选举**在人民那里并没有道德权威,因而在*阀与豪绅那里也没有*治权威。没有道德文化的权威,没有严密的*治组织,仅仅依靠程序理性原则的选举**和议会制度的法统与*教,根本无力抵御金钱和武力的操纵。第三,如上两点导致的最终结果是,这一阶段的中国*权架构不仅没有完成建设统一的国家以御外辱的使命;恰恰相反,*阀、豪绅与*客几乎成为中国国家内部分裂与贫弱的乱源。新中国法统的内在要求革命**领导人民的新法统的出现,就是为了应对*阀、豪绅领导人民这一法统的失败。革命**领导人民的新法统包含下述内在要求。第一,填补君主制度废除后社稷担纲原则的空白,用具有鲜明革命意识形态和严密*治组织的革命**来担当新法统体系中的权力中心,努力把自己锻造成统治的集中承担者。第二,在新权力中心的领导下重新建*和建国。第三,在新权力中心的领导下重建选拔贤能之士的制度以治国理*。建*要在先,然后才有建*和建国。如果没有革命**,建*就是一般的*阀主义。*如果只有严密的组织,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没有*员的教育,那就是帮会。没有组织路线而只有*治路线,那就跟选举**没有区别。建立严密的*治组织是有道理的,集中,组织严密,内部不断自我纯洁,才具有抗腐化的能力,才能抵御金钱寡头力量的腐蚀。国民*在大陆失败的教训是有*无*。其实,起初具有革命朝气的国民*,一旦占据权力中心就开始与买办资本力量结合、背离了广大人民,自己逐渐寡头化了。在竞争中国领导权的斗争中,为什么共产*胜出、赢得了“新天命”呢?那是因为共产*领导的以马列主义先进理论指导下斗争纲领的巨大感召力,正确的领导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毕“*治革命与社会革命”于一役,塑造了作为整体的人民,拥有了更加强大的*治动员能力。中国传统*治文明视野下分析新中国法统分析新中国治国理*和法统运行的逻辑,仅仅援引西方的经验和理论是不够的,还需要诉诸中国*治文明的悠久经验和理论传统。首先,在总结君主、士大夫领导国家,*阀、豪绅当国与革命**领导国家的成败经验与教训基础上,我们才能理解中国共产*和西方选举**在中西*治体系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和发挥的不同作用。共产*作为“新天命”的承当者,开创了建*和建国的大业,担负起了领导中国人民的。“新天命”的内容十分重要,那就是——领导人民,克服近代以来中国国家衰败和文教瓦解的困境,重建中国道路、理论和制度的自信,最终实现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其次,坚持*的领导所表征的社稷担纲原则,在新的时代首先体现为*中央领导核心和*的骨干队伍对中国共产*开创的新中国江山事业的忠诚和担当。在“审天命兴废”的戒慎恐惧之心下,不仅要求严肃*规、*法,坚持*要管*,从严治*;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的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德才兼备,在治国理*的实践中发挥能谋善断、勇于担当的精神;在礼法体系中起到仪范和表率作用。第三,继承贤能理*的原则,发扬中国“隆礼尊贤”的文教传统。在中国共产*领导下重建培养和选拔贤能的制度,这是新中国礼法实践的重要经验。这一教育和选拔的原则强调,优秀的人才不仅要重视吸收西方有益的科技与文化成果,也要重视接受中国古圣先贤的教育和人民的教育。这样的文教原则才能克服中国近代以来与国家衰微相伴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不断培养出对国家社稷和中华文明有担当精神的人。在教育培养制度的基础上,国家的人才选拔机制,无论自下而上的选举程序还是自上而下的察举程序,都统摄在实质性的“贤能理*”原则之下。如此,社稷担纲的原则才和敬天保民的原则真正地联系了起来。坚持这些原则,这个法统就能既有道德又有效能,又符合程序。(本文摘自《经济导刊》2015年5期,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治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