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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21 20:09:00

唐前文献中可见的烈女形象是丰富多彩的,从先秦时期坚守妇道和英烈重义的烈女到汉代出现的抗暴女子、孝女和复仇女子,她们从侧面展现了那个时代女性的卑弱、无奈和勇敢。文学来源于生活,烈女故事中的女性固然凄惨,然而现实将会更加残酷。

汉代以前,没有专门书写女性的书籍。直到西汉时期,刘向所作的《列女传》成为第一部妇女通史。从范晔的《后汉书·列女传》开始,各正史《列女传》正式引入“列女”这一类别。但此时《列女传》中的列女指的是诸位女性,包括正面人物和负面女性。而从范晔的《后汉书列女传》开始,负面女性形象被抛弃,只列举有德有礼可作为时代典范的女性,且书中大大增加了社会中下层女性的比例。

随着封建礼法的不断加强,正史《列女传》中的“列女”之意偏重于刚烈重义之女,即忠贞有节操的女子。从先秦时期史书中偶有提及的坚守礼法类和英烈重义类烈女故事到汉代出现抗暴类、复仇类、孝女类烈女故事,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各种类型同时出现。烈女故事的题材一直在不断的扩大。

一、先秦时期烈女故事题材

在先秦及后代的一些文献资料,如《左传》《谷梁传》等书中,已经记载了为数不少的烈女。从守礼贞贤的息夫人、“保傅未至,拒不下堂”的宋伯姬到英烈重义的聂政姊、魏节乳母,她们都代表着那个时代女性的典范和准则。这一时期的烈女故事题材中开始出现坚守妇道和英烈重义这两种类型。

妇道是指为妇之道,传统意义上指贞节、孝顺、卑顺、勤俭等。坚守妇道的烈女分为遵守礼法、殉情女子和誓死不从二夫三种类型。在先秦时期,就曾出现大量遵礼守法的烈女。这些女性一改往常柔弱的形象,誓死捍卫礼法,塑造了新的女性形象。

比如《左传》中固守礼法、不待保傅则不出的宋伯姬。《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伯姬夜遇大火,左右服侍之人劝她离开避火,她以保傅未至为由,拒不下堂,后保母至,而傅母未至,左右之人又劝她离开,她仍坚持保傅未俱,宵不下堂,并坚称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

春秋时期女子的礼教是十分严格的,贵族女子在没有保傅的陪同下夜间是不能私自外出的,宋伯姬正是出于对礼教的坚守而丧失了生命。可见先秦时期,在礼教的影响下,贵族女子尤为注重礼法。

另外,英烈重义是先秦烈女题材的又一大主题,《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的杞梁妻故事就属于这一题材。其间记载:杞梁战死,杞梁妻于道旁收丧,义正言辞的拒绝了齐庄公的道吊。作为一位为国献躯的英雄遗孀,面对国君的无礼怠慢,杞梁妻刚正不屈,不卑不亢,用礼法维护了丈夫的尊严,凸显了其英烈重义的形象。

二、汉代烈女故事题材

秦统一六国后,女性的社会地位相较之前提高了很多,女性在婚姻上有了相对自主的选择权,男女在婚姻关系中处于较为平等的地位。而到了汉朝,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儒家思想在此时蓬勃发展。这也改变了秦朝时期女性开放的风气,导致了烈女数量的增加。

汉代依旧出现有英烈重义题材的烈女故事。如《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犍为盛道妻,重义轻生,可堪英烈。”盛道聚众起兵,起兵失败后,盛道妻媛姜劝盛道潜逃,并自留狱中,替道受刑。盛道妻不惧死亡,保全丈夫和儿子的行为,受到时人的赞颂。

西汉时期还出现孝女类烈女,这一时期著名的孝女缇萦救父的故事被广为流传。《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记载缇萦父亲是太仓令,获罪被押械至长安,缇萦只身千里来到京城,上书汉文帝入身为官婢,以赎父亲的刑罚。这里缇萦因重义尊亲被列为烈女,成为了后代诗歌小说中尊孝守道的代表。

复仇女子也是汉代出现的一种新的烈女题材。她们刚烈果敢,置生死于不顾,坚定地完成着复仇的使命。刘向《列女传贞顺篇》中的《合阳友娣》就记载了这样一位勇敢的复仇女性。友娣是任延寿的妻子,字季儿。任延寿因争葬父事而杀其兄。

季儿在得知此事后与任延寿说道:“杀死夫君是为不义,而杀兄之仇不报亦属不义。兄长被杀,我却不能为之报仇。既不能和顺夫家,又轻纵杀兄仇人,绝无面目存于世间。”这段对话体现了季儿在面对忠义时的挣扎与痛苦,最终只能通过自杀的方式来报兄长被杀之仇。这是女性复仇故事的开端,季儿身上体现了女性舍身取义的复仇精神。

其次,抗暴类烈女题材在汉代也是首次出现。这类女性共同的特征是面对强暴义不受辱,且多以惨烈的方式就死。例如《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的一位抗暴女子乐羊子妻。乐羊子之妻不仅擅于引导丈夫勤勉学业,躬勤养姑,且后遇盗贼,义不受辱,为救其姑而举刀刎颈。当时太守闻之,也尊“贞义”二字。

汉代,烈女的数量较之前进一步的增多,且这一时期五种烈女类型已经全部出现。在这一现象的背后与汉代的思想政治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些烈女类型依旧存在,且数量可观。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烈女故事题材

东汉末期,朝廷内部产生分裂,军阀混战,北方的少数民族乘机入侵,统一的国家正处于四分五裂之中,社会制度遭到严重破坏。这种社会的动荡使人民长期处于战争之中,人民的心理更加强化了家国的概念。且在魏晋风流的影响下,女性对贞节的看重,相较前朝并未削弱。这一时期,各类型的烈女都有出现,且数量较前朝都大为增加,尤其是抗暴女子和不嫁二夫的女子这两种类型。

这一时期的抗暴女子有《晋书·列女传》中记载的尹虞二女。尹虞在当时任始兴的太守,起兵讨伐杜弢,后战败,二女为杜弢所擒获。因其二女容貌美丽,杜弢欲娶之为妻。而尹虞二女毅然不屈他国之将,壮烈就死。

这一时期坚守妇道类的烈女更多体现于不嫁二夫,她们多是丈夫早亡,被家长逼迫改嫁,而她们并未为此屈服,而是用一种更为惨烈的方式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如《北史·列女传》中记载的隋兰陵公主,姿容美丽,性情柔顺。嫁给河东柳述后,遵守妇道且侍奉姑舅甚谨。隋文帝崩逝后,柳述获罪流放,隋炀帝要求公主与柳述和离,将改嫁之。公主以死自誓,忧愤而卒。

再如《古今图书集成》中收录的杜慈培、王上妻袁氏、陈南妻戴氏等等。同时,魏晋南北朝时期也出现了不少殉情女子,包括《莱州府志》中记载“夫亡,乞棺营葬,剖心以殉”的贫女王氏;《晋书·列女传》中自刎殉葬的张天锡妾阎氏、薛氏;以及刘敬叔《异苑》中投江殉夫的张贞妇等等。

这些女子或忠于夫家或忠于国家,她们的思想反映了当时儒家的主流思想。再如《晋书·列女传》中记载的慕容妻段氏、苻坚妾张氏,她们两者皆为安礼守法、聪慧直言,为义献躯的烈女。

到了南北朝时期,《北史·列女传》记载的孙神妻陈氏,在孙神应当远戍之际,强烈阻止孤侄代神参军,并规劝丈夫承当应有的责任,后孙神戍边而丧,其妻悲痛而卒。这里孙神妻的善良高义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最美好最高尚的品质。

同样,魏晋时期受东汉复仇之风的影响,还出现了多名复仇女子。如《魏书列女传》记载孙氏男玉为报夫仇,杖杀仇人,被有司处死的故事。《晋书列女传》中王广之女卧薪尝胆,为父母报仇,最终壮烈牺牲的事迹。《北史列女传》记载孝女王舜,因父兄不和,父为兄嫂所害,王舜成年后,不忘复仇,手刃兄嫂二人的英烈事迹。这些复仇女子虽因义犯法,但皆为重节轻生的刚烈女子,她们的故事也为后代不断流传。

结语

从上述事例可以看出,东汉以后各种类型的烈女故事一直都存在并延续着,思想解放的时代并没有真正让女性得到解放,烈女的悲剧还依旧存在。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文献中可辑的烈女故事数量不断增加。

先秦时期出现了遵守礼法、英烈重义的烈女故事题材,到了西汉时期又出现了殉情女子和孝女这两种类型的烈女故事题材,东汉以后又新增了抗暴女子、不从二夫以及复仇女子等新的题材类型。烈女故事的题材在不断得到丰富,且各种类型烈女故事的数量在汉代以后日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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