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6月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唐寿锐)日前,莱州市公安局牵头负责,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件。
工作专班对工作中掌握的非法采矿采砂犯罪线索逐一进行梳理排查,测绘测量非法采砂现场、申请物价认定,同时深入开展调查,提取固定证据。5月26日,专班工作人员冒雨赶赴青岛莱西市,经连夜工作,获取了郭家店镇高埠村非法采矿案的重要证据,5月27日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池某某,经审讯,该交代了自年底以来伙同他人在莱州市郭家店镇非法采砂1万余立方的犯罪事实。同日,池某某被批准刑事拘留。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是管制,并处以罚金;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处以三年以上到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任何人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