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逐级提拔”都是官员任用的一般原则。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越级提拔”(文言曰“超擢”)的例子。
“越级提拔”,顾名思义,即跨越一个或多个级别(越一级相对常见)进行职位升迁。这既然是一种特殊的任用方式,自然对被提拔人也有着相应的特殊要求。
在不同历史时期,关于特殊要求的具体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内涵其实一脉相承,那就是:能力强、品行好、政绩突出。
越级提拔的情况,在胶东历史上不乏其例。明成化年间,就有一位福山县知县,因政绩突出而连越数级,直接晋升为莱州府知府。
这则案例的主人公名叫段坚,兰州人,景泰甲戌科(年)中进士,天顺三年(年)出任山东登州府福山县知县。
上任之后,段坚重点主抓道德建设和教育工作,使得全县风气蒸蒸日上。原本在明代登州府下辖的一州七县当中,福山建县相对较晚(与栖霞、招远俱是金代设立),且人口、面积都排名靠后,用现代话语来说就是“基础差、底子薄”。不过,经过段坚的努力之后,福山县的“学宫甲于他邑”,俨然成为一处文化高地(注:明清两代福山县共培养出七十五名进士,考虑到当地人口总数相对较少,进士比例可谓相当高了。这些进士虽然不是都与段坚有关,但后者打下的基础还是很有裨益的)。
几年之后,明廷下令评选表彰“优秀州县官员”。段坚凭借在福山县任上的突出政绩,顺利跻身名单当中。要知道,当时全国一共评选四十多人,平均每个省(明代设两京十三省)只有三个名额左右。
获评优秀,往往是提拔的前兆。而段坚很快就得到了晋升的机会,成化二年(《掖县志》记载为成化二年,《福山县志》记载为成化三年),他从福山县知县任上被直接提拔为莱州府知府。
按照明代制度,府和县之间通常还有州一级作为过渡。知府的官衔为正四品,而知县仅为正七品,两者之间相差六个品级(每品分正、从两级)。对于知县而言,提拔为州同(从六品)比较好理解,提拔为知州(从五品)也不算夸张,但直接提拔为知府,就有些幅度太大了。因此,《明史段坚传》也说:“成化初,赐敕旌异,超擢莱州知府。”
来到莱州之后,段坚继续兢兢业业,《掖县志》称赞道:“振兴文教,未期,年化大行。”不过,他在当地时间不长就以丁忧而去职。
丁忧期满,他改到河南南阳府任知府,在任亦有政声。《明史》和《南阳府志》对此都有记载。
值得一提的是,在段坚去世之后,他所任职过的福山、莱州、南阳三地都先后为之奉祠祭祀。其为官品行可见一斑。(本文作者:耳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