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基建条件有限,很多大江大河上都没有固定桥梁,胶东半岛的地理分界线—胶莱河过去就是如此。
胶莱河开凿于元代,有南北之分,其中北胶莱河的下游总体是借用胶河故道,河面比较宽阔。由于长期没有固定桥梁,古人要过此河,主要方法就是乘坐渡船。(注:直至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烟潍公路通车时,汽车过河也还要摆渡。)
在古代,从登州到莱州再到昌邑、潍县的“登莱官道”,是胶东半岛最重要的一条道路。而这条通道中间就要经过北胶莱河。因此,河上的渡船业务也是相当繁忙。
综合史料记载和常规逻辑来推断,古代胶莱河上的渡船业务有“官营”和“民营”之分。其中,“官营”渡船应该主要面向官差等公务人员提供服务,性质与“驿站”“急递铺”有些相似。而“民营”渡船则面向全社会。
这一推断的史料依据主要是明清时期《莱州府志》关于“胶河渡夫”的记载。据记载,当时胶莱河两岸的平度州和昌邑县都有一定数量的“胶河渡夫”编制,薪水列入财政开支。
其中,明万历版的《莱州府志》记载道:“平度州,胶河渡夫三名,每名银四两(年薪),闰月银四钱,共银十二两四钱。昌邑县,胶河渡夫三名,每名银一两三钱,闰月银三钱九分。(注:昌邑县还设有潍河渡夫,人数多于胶莱河,为六名。)”
到了清代,上述制度总体延续。乾隆版《莱州府志》的记载与之相仿,渡夫数量和预算开支均无变化。
这些渡夫的具体工作地点,史志中并无明确记载,推测可能是现在的平度新河镇和昌邑县卜庄镇。两者分处胶莱河的东西岸,并且新河在明代就是有名的渡口(孔有德之乱时,明朝平叛军队就是从平度新河过河),东边不远还有灰埠驿站。如今烟潍公路上的胶莱河大桥就修建于此。
至于“渡夫”的编制性质,其非官非吏非兵,更接近于古代官府中的杂役勤务人员。换用现代的概念,大体相当“工勤编”吧。
值得一提的是,胶莱河流经的州县有很多,掖县、高密、胶州也包含在内。不过,这三个州县并无“官方渡夫”的编制。以此推测,财政供养的渡夫,应该只设在重要官道的线路上。其他河段,要么租赁民船,要么趟水过河,总之,就要自己想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