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今天发布公告,决定开展对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公告如下:
莱州市关于对15-17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公告
按照山东省、烟台市统一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我市决定开展对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
8月11日至8月13日集中开展对15-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其间暂停对18岁以上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
二、接种地点
城区及镇街各接种点(具体见莱州市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一览表)。
三、注意事项
1.接种过程需由其监护人陪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应提前自测体温,体温超过37.3℃不予安排接种。
2.接种前实行二码联查(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体温、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防止人群扎堆;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经停史、接触史的人群暂缓接种。
3.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接种证,接种前主动告知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医生完成健康问询,签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完成接种;接种后到留观区留观30分钟。
4.请根据学校的通知,到户籍地所在镇街接种点接种。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既是对我们自己生命健康安全负责,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请各位家长和学生积极配合做好疫苗接种,早日实现全民“免疫屏障”。
附:莱州市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一览表
莱州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