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激励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1号)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第5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评选出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个,每个乡镇万元奖励资金已经省财政厅下达。各市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1号),予以贯彻落实。
其中泰安有10个乡镇受到奖励!耕地保护成绩突出,每个乡镇获得万元奖励。这10个乡镇分别为:
马庄镇(岱岳区);
房村镇(高新区);
小协镇、新甫街道(新泰市);
孙伯镇、王庄镇、潮泉镇(肥城市);
泗店镇、葛石镇(宁阳县);
大羊镇(东平县)。
附: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名单
济南市
桑梓店街道(天桥区);
刁镇、黄河镇、白云湖街道(章丘区);
垛石镇、曲堤镇、仁风镇(济阳区);
归德街道、双泉镇(长清区);
玉皇庙镇、沙河镇、韩庙镇(商河县);
东阿镇、洪范池镇(平阴县);
茶业口镇、杨庄镇(莱芜区);
里辛街道(钢城区)。
青岛市
上马街道(城阳区);
琅琊镇、大村镇、六汪镇(黄岛区);
段泊岚镇、金口镇、田横镇(即墨区);
崔家集镇、云山镇、古岘镇、蓼兰镇(平度市);
马连庄镇、夏格庄镇、院上镇(莱西市)。
淄博市
池上镇、石马镇(博山区);
田庄镇(桓台县);
皇城镇、敬仲镇(临淄区);
鲁村镇、石桥镇(沂源县);
商家镇、王村镇(周村区);
龙泉镇(淄川区)。
枣庄市
孟庄镇(市中区);
周营镇(薛城区);
古邵镇(峄城区);
涧头集镇(台儿庄区);
店子镇(山亭区);
界河镇、官桥镇(滕州市)。
东营市
六户镇(东营区);
花官镇(广饶县);
义和镇(河口区);
黄河口镇(垦利区);
陈庄镇、盐窝镇(利津县)。
烟台市
小纪镇、徐家店镇、朱吴镇(海阳市);
高疃镇(福山区);
团旺镇、照旺庄镇、万第镇(莱阳市);
城港路街道、三山岛街道、文峰路街道(莱州市);
徐福街道(龙口市);
水道镇(牟平区);
村里集镇(蓬莱市);
杨础镇、官道镇(栖霞市);
毕郭镇、梦芝街道(招远市)。
潍坊市
郚山镇(安丘市);
红河镇(昌乐县);
卜庄镇(昌邑市);
坊安街道(坊子区);
高里街道(寒亭区);
九山镇(临朐县);
何官镇(青州市);
纪台镇、上口镇(寿光市);
望留街道(潍城区);
王家庄街道(峡山区);
百尺河镇、相州镇(诸城市)。
济宁市
李营街道、石桥镇(任城区);
王因街道、黄屯街道、颜店镇(兖州区);
吴村镇(曲阜市);
苗馆镇、泉林镇(泗水县);
郭里镇(邹城市);
马坡镇(微山县);
鱼城镇、罗屯镇(鱼台县);
王丕街道、司马镇(金乡县);
马村镇、满硐镇(嘉祥县);
郭仓镇(汶上县)。
泰安市
马庄镇(岱岳区);
房村镇(高新区);
小协镇、新甫街道(新泰市);
孙伯镇、王庄镇、潮泉镇(肥城市);
泗店镇、葛石镇(宁阳县);
大羊镇(东平县)。
威海市
宋村镇、高村镇(文登区);
荫子镇、滕家镇(荣成市);
崖子镇、徐家镇(乳山市);
桥头镇、汪疃镇(环翠区)。
日照市
黄墩镇(岚山区);
东莞镇、库山乡(莒县);
汪湖镇(五莲县);
南湖镇、两城街道(东港区)。
临沂市
马厂湖镇、李官镇(兰山区);
八湖镇(河东区);
胜利镇、杨集镇(郯城县);
院东头镇、黄山铺(沂水县);
大庄镇、辛集镇(沂南县);
费城街道(费县);
朱芦镇、十字路街道、道口镇(莒南县);
曹庄镇(临沭县);
梅家埠街道(河东区);
柏林镇(平邑县)。
德州市
赵虎镇、二屯镇(德城区);
丁庄镇(陵城区);
房寺镇(禹城市);
化楼镇(乐陵市);
柴胡店镇(宁津县);
华店镇(齐河县);
林子镇(临邑县);
张华镇(平原县);
李家户镇(武城县);
苏留庄镇(夏津县);
严务乡(庆云县)。
聊城市
冯官屯镇、博平镇(茌平县);
梁水镇、堂邑镇、广平乡、顾官屯镇、李海务街道(东昌府区);
七级镇、十五里园镇(阳谷县);
妹冢镇、观城镇(莘县);
尹集镇、琉璃寺镇(高唐县);
戴湾镇、康庄镇(临清市)。
滨州市
小营街道、杨柳雪镇、秦皇台乡(滨城区);
陈户镇(博兴县);
清河镇、淄角镇(惠民县);
棣丰街道、佘家镇、小泊头镇(无棣县);
商店镇、翟王镇(阳信县);
滨海镇、冯家镇(沾化区)。
菏泽市
磐石街道、邵庄镇、普连集镇、青岗集镇(曹县);
黄岗镇、杨楼镇、高老家乡、龙王庙镇(单县);
大屯镇、刘楼镇、焦园乡(东明县);
阎什镇、旧城镇、什集镇(鄄城县);
大谢集镇、营里镇、陶庙镇(巨野县);
半堤镇(定陶区);黄堽镇(牡丹区)。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