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共场所专班在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永安街道、虎头崖镇4处场所未落实进店人员扫“场所码”和“一测三查”疫情防控规定,固定证据后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对4家场所负责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重要提醒: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必须继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面加强“场所码”全场景使用。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申领并张贴“场所码”
2.指定专人进行“场所码”扫码检查,做到逐人检查
3.对扫码后显示的健康码信息进行核验
4.遇到老人、儿童等通行时,通过反向扫码或同行人员等功能进行人员登记
对不听劝阻,拒不使用“场所码”的行为,轻则将予以警告、罚款,重则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莱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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