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官员任职有着严格的“地域回避”制度。大体而言,除“教职”(地方上负责教育的官员,有教谕、训导等职务)之外,其余流官均需“异省任职”,并且在距离上还有相应限制。
胶东半岛地处黄渤海之滨,与夹在东海与南海之间的台湾岛相距甚远;前者属山东省,后者属福建省(清末台湾建省之前);在距离和省份上都符合上述“地域回避”规则。因此,有清一代,前往台湾岛做官的“胶东人”不在少数。本文就以史志为依据,对此进行一番简要盘点。
在正式介绍之前,还是先阐明一下时间、空间以及职官范围。本文所选取的时间范围,是清康熙二十二年(年,施琅收复台湾)至乾隆十二年(年,《重修台湾府志》刊行,本文即以此为主要参考)。而在空间上,由于清代并不使用“胶东”这一地域称谓,本文所指的“胶东人”,其实就是当时登州、莱州二府范围内的人。至于职官范围,康熙皇帝在平定台湾之后设置“台湾府”,以府领县,府之上还有巡察御史、分巡道等官员,本文将之一并纳入统计,且标题概称为到“台湾府”做官。
根据《重修台湾府志》的记载,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曾来“台湾府”为官的“胶东人”共有七位。
其中,“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有两位,他们都来自莱州府高密县,分别是雍正八年上任的李元直(进士)和乾隆二年上任的单德谟(进士,出身于有名的高密单氏家族)。
“台湾府知府”一人,即威海卫人王士任。他于雍正元年(年)中进士,后长期在闽地为官,雍正九年任台湾府知府(时间和职务据《重修台湾府志》,其他史料有所出入)。此后,他青云直上,历任福建盐驿道、布政使等职,后在乾隆三年署理福建巡抚,成为封疆大员。
台湾县知县(彰化县知县)一人,为招远人路以周(举人)。路以周在台任职时间较长,先在雍正八年任彰化县知县,后在因政绩突出,调任台湾县(府驻地)知县。关于他的政绩口碑,清代《招远县志》记录较详。据其所载,路以周在台期间,“教之衣冠,训以礼义,民咸爱之”,“生祠遍于台境”。
凤山县知县(亦曾署理诸罗县事)一人,为莱阳人宋永清(监生,隶属正红旗),于康熙四十三年上任。
根据《清实录》及莱阳宋氏族谱等史料记载,宋永清出身于莱阳望族宋氏(即宋琬所在的大家族)。清顺治末年,宋氏家族中有位名叫“宋奕炳”的人,告发栖霞于七反叛,且将宋琬(宋奕炳的叔辈)牵连其中。事后,宋奕炳得到清廷赏赐,他本人被授予“喇布勒哈番”的爵号,几个兄弟也一同成为旗籍身份。而宋永清据记载就是宋奕炳其中一个兄弟的后人,他能以“监生”的身份出任知县,与这段渊源不无关系。但抛开祖上的历史不谈,从史志的记载来看,宋永清本人有一定的文学素养,为官期间也办了不少实事,如修建凤山县义学、火神庙等。
后世修撰的《台湾通史》(作者:连横)曾称赞之:“宋永清,山东莱阳人,以汉军监生,康熙四十三年知凤山县事。为政清肃,新学宫,建衙署,创义塾,百废俱举。”
刚才介绍的是知县及以上官员的情况,而在知县以下的佐贰僚属当中,亦可以看到“胶东人”的身影,比如凤山县“下淡水巡检”徐志弼(登州人,吏员,康熙四十一年任)和诸罗县“佳里兴巡检”马良焕(蓬莱人,典吏,雍正十年任)。受级别所限,两人在史志中的记载不多,具体事迹还有待进一步考证。(本文作者:耳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