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烟台4月5日讯(记者卢伟霞通讯员蔡琛)入春以来,气温回升,降水量较少,烟台市出现持续高火险态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严管野外用火,有效遏制全市森林火灾势头,烟台市森林公安局自3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攻势”专项行动,全面加大了野外违法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
截止目前,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制止野外用火起,查处各类森林火灾案件25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治安案件10起,治安拘留10人;林业行*案件14起,行*处罚15人次。
随着清明节祭祀的增多,农耕生产全面展开,五一旅游的进山人员的增多,野外用火也进入了高发期,在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吸取经验教训,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森林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重点林区、重点部位的巡逻查控,下大力气整治在森林防火区吸烟、野炊、上坟烧纸以及烧荒、烧秸秆、烧茬子等野外用火行为。对违法行为,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典型案例
1、2月27日下午,海阳凤城街道某村村民邓某某在临近山区的玉米地里烧荒,依法被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2、3月2日,龙口市北马镇某村村民王某某在村南山上上坟时,燃放鞭炮引起火灾,依法被处以行*拘留五日的行*处罚。
3、3月3日,莱州三山岛街道某村村民施某某在村坟头烧纸祭祀,被街道护林防火人员现场发现并制止,依法被处以行*拘留五日的行*处罚。
4、3月11日,招远市辛庄镇某村村民崔某在农田内使用火种点燃农田内荒草,依法被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
5、3月13日,栖霞市臧家庄镇某村村民王茂兴上坟期间烧纸点香引发火灾,依法被处以行*拘留7日并处罚款元的行*处罚。
6、3月16日,长岛某村民候某某在自家地里烧地堰,依法被处以罚款元的行*处罚。